故事最後一段倒敘回他們大學畢業,相識的第一個七月十五日。他們帶著醉意相擁而睡,睡醒則走上山頭看著蘇格蘭的古城、藍天、白雲,然後,他們一吻未能盡其情,有什麼比起肉體歡愉更合乎情感的交流?於是,盡興而返,為著那水乳交融的一刻。可惜的是男主角父母提早到來,他們沒再進一步。母親問男主角:「這是你的新女友嗎?」男主角答:「不是,她只是我的好朋友。」遲疑數秒,男主角還是跑上去追回女主角,拿她的聯絡方法。最後,在街道旁懶理路人、父母、周遭環境,眼中只見對方的再次擁吻。但想又會想到,這一吻恍如隔世。
這一段戲最是精彩。
雖然整體來說電影不算出色,但女主角睿智、幽默,對白莊諧並重,也不致淪為一齣爛片。
電影最大敗筆在於沒怎描寫男女雙方的愛情脈絡,究竟因何愛對方又何固愛得如此深。後來看張灼祥的專欄,才知道小說的結尾更為完整,也清楚交代他們在山上如何交心、如何相知相愛、如何依依不捨。
也許,我要修正開首的說話,是原著小說的取材特別;電影剪裁卻剪掉了他們最窩心的交往過程。有什麼比起能夠有一個能訴說心底話、理想與熱情的靈魂伴侶來得好?他們不是因為沒有造愛而若有所失。他們只是因為沒有在精神以外進一步交融而可惜。而最後,他們還是發現千帆過盡。最好的原來是最初、最單純的與自己交心的他/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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