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在看劉以鬯的《酒徒》,在現實的荒謬與酒醉的自由之間,怎教人不舉杯。當然,我沒有劉以鬯的經歷,也沒有書內主角的自虐、自嘲,甚至乎,不少人也只當我在無病呻吟。我,還是喜歡酒醉的感覺--精確一點說,是酒醉的狀態。酒是清醒的人的良藥,也是毒藥。我們既可從酒精中開啟另一個世界的門,卻也不得不因酒醒而回到同一個世界,回到那個本身想逃避、忘卻的現實。可是,酒畢竟不算毒藥,因為它不會了結你的生命。人死如燈滅,酒卻是舞台上的射燈,讓你落幕,也迫你成為燈下主角,縱使你不想成為主角。
不敢想像,卻認為人類只是上帝的一句戲言。那實際上我們又應憑藉什麼而活?此刻,耳邊又傳來吵鬧的聲音。如果教徒們需要的是上帝,那酒徒們只需要一支酒。然後,我看到河水是酒,泥土是酒糟;彷彿從新式的mp3播著古典音樂的不協調;也是一個虎背熊腰的男人配以高尖女人聲線的突兀。不合理的世界,世界本來就是沒道理。然後耳邊又傳來吵鬧的聲音。一杯下肚,只覺世界厭惡;兩杯下喉,已覺世界可笑;三杯在手,已渾然忘我。如果人死後根本沒有天堂地獄,沒有什麼得道升仙,那也許酒醉才是心靈的唯一依靠。
言則,人根本不需要24小時的清醒。因為,太清醒不是好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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