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8日

把關

  以前我不懂天南地北,總活在自己的世界,就像小孩時一手拿著機械人一手拿著樂高人仔,按著劇情互相打鬥,也許是英雄救美,也許是奪寶奇兵。五六歲的世界是很大,也很小。我還記得小時候母親說我遲遲不開口說話,心裡確實怕我是啞的。我想,我絕對不是啞,只是我不允許別人入侵我的世界。人漸長,知道不說話行不通,於是我一改常態,愈說愈多,認識我的朋友也知我是一個出奇地多說話的人。然而,言談間,門還是封起來,縱使是非常要好的朋友。我是真的有這樣一個念頭,自我是不應該與人共享。但,還是敵不過你。縱使我如何用力反抗,還是甘心被你侵入我的世界。於是,我的生活有了另一半,另一半有了我。但也沒差,我要重新適應而矣,沒法子,我是屬於那種慢熱的人。

  於是我開始寫作起來,將一些有的沒的說出來,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,或者壓根兒沒人理會,但我沒停下我的步伐。文字是一面很好的鏡子去反映自己當下所想的。同一段描述能換作不同的字詞,這一刻你用甲詞而不用乙詞,正正便是當下的念頭,因此,我甚少對自己所寫的作出修改(除非錯別字吧),也堅持去寫一些真實話,並不作假。但漸漸看得愈多,便愈感到文人的荒誕,也許正如村上春樹所說,小說作家是一個職業的說謊者。可是,我還是相信小說背後是想表達某種真實的情況,只是在更多的情況下,大家都不得不說謊。也許是不敢說、不願意說,是一種生活、現實的壓迫,因此文人才不得以以假作真,利用謊言去掩飾真實。但歸根究底,他們是為「真」作「假」。

  作家要透過作假去建構真實,也許源自人性的虛偽。說十句簡單的真話也許不及一句華美的謊言漂亮,是目好色耳好聲,人之常情。真實如清水,則人無徒,是可悲也是事實,因此為文為人,多少也會作假。我一再強調作假不是罪,問題只存在於為何而作假、如何作假。這方面則涉及個人價值觀的問題了。我認識一個人,為了所謂名聲、「朋友」,逢人說項,如果在職場上,大家還可以權衡說聲「為生計沒法子」。但在沒任何利益的情況下則顯得虛偽。當然,我是讚賞懂得欣賞的性格,但當任何事也亂讚一通,這種稱讚則淪為虛偽、巴結的手段。我不是當事人,當然不懂她作假的因由,但我不欣賞亦不表讚同。不過這個我所認識的人,看似想成為一位作家,但沒真實靈魂的假話,只是單純的謊言,不能留世,也沒價值。

  寫這篇文章除了讓我好好想一下我為何而寫,也再次確立一下自己不願亂作假的想法。有些關口,我還是把得很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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