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19日

獨樂樂


  對於音樂,我承認我是一個非常後知後覺的人。我喜歡的歌手、樂隊大多是已成名、出道一段日子,我才後知後覺的如獲至寶。類似的情形有方大同、simple plan、mchotdog以至近日突然「發現」的jason mraz。我初次接觸他們,比他們成名的時間遲了一年或更多吧。例如simple plan,早在中五中六時間,在家中已聽慣家姐疲勞轟炸式的《i'm just a kid》,那時不覺精彩,只感煩厭。後來大學二年,機緣巧合下聽到《crazy》、《prefect》,才真真正正接觸這隊band,也買下他們的concert CD。類似情況比比皆是,而亦大多數是與家中老姊有關,方大同、mchotdog(她只推介《我愛台妹》)也是她推介的,我不喜歡亦不願聽。事隔一兩年再聽卻喜歡上了。

  所以,於音樂上,我是很奇怪的。除了後知後覺外,別人硬推介的,我多數不會喜歡,縱使那首歌於當時是怎樣的大熱。然後,待坊間熱情退去,有一天,我又會跟人推介這堆「新歡」。不過我一直認同一點,如果是好的音樂,理應經得起時間洗禮。撇除那些「集體回憶」、「個人經歷」,好音樂還是會一直長存。

  說回來,我不喜歡別人推介,因為我喜歡有自己的playlist,這個playlist不由別人,是自我發掘的樂趣。我不是說我不喜歡「大路」歌手,陳奕迅、謝安琪我也喜歡,他們的流行曲如同twins的集體回憶一樣洗腦,我是欣賞也不能免俗。但聽他們的歌就如給主流傳媒硬塞填飽,未必真的因為「好」才受歡迎,也許只是推廣策略上的效果。因此,我選擇的也大多不是當時得令。於playlist上,我還有一習慣。很多人喜歡將所有歌曲放進ipod,數以百計的歌,隨心而選。我卻總是只挑十來首歌放進隨身聽。每次出街,從旅程中重覆聽著一首又一首自己挑選的歌,那快樂真的非筆墨所能形容。而那種塞著雙耳、躲進自己的音樂世界的獨樂,竟比起在家中「焚機」更加更加的吸引、有趣。

p.s.題外話
  前陣子與老友談及香港樂壇,言談間,大家也十分欣賞近期的麥浚龍、王苑之,他們無疑是有質素,可是不見得他們受歡迎。究竟是傳媒、商家把關太強,還是我們只是香港的「小眾」?不過,無論如何,在這新世代,平台已慢慢變成以消費者作主導,這是我慶幸而且想看到的唯一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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