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3日

漫畫.死橕


  說起看漫畫,也看了十多年。第一本漫畫,是家人為免我在茶樓無聊而買給我的《叮噹》,已忘記期數,那時,好像才十歲多些。然後,第一本有印象、能憶起內容的是《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》的第19期--《墓場島殺人事件》。那時候,我是徹底的感到震撼,漫畫世界確實精彩,殺人與被殺、善與惡、英雄與奸角等等等等,足夠讓我見識到另一個世界。

  然後,那年是中三,便囫圇吞棗的看了大量漫畫。經典的、當時得令的、甚至乎一些不好看的,基本上,我也會到樓下的漫畫店借來一看。每天傍晚總是會走同一回的路,急著去那個世界冒險。那年頭,零用錢不多,基本上我的錢都押在租借漫畫身上了。當然,還是會買了一些心儀的漫畫。直到現在,我的櫃裡還是有一整套《金田一》,但媽的不記得借給了那個同學,當中缺少了其中的一兩期。這個怨念教懂我,還是不要借漫畫給別人好。有時見好些作家會說,以前就是沉迷小說看過天昏地暗,就練就一身好功夫。雖然我極度沉迷漫畫,奈何卻不懂作畫。還好,否則在香港,怎能靠漫畫創作生存。

  後來,升上大學,便沒空沒時間回家裡租漫畫,大學附近又只是豪宅區,怎會有租漫畫店呢。於是,轉攻網上,從網上搜尋漫畫來看。其實自2000起,網上漫畫顯然大行其道,身邊不少朋友已毅然轉戰網上,除了因為慳錢外,更大的是因為「快」。比起單行本,每週更新的網上漫畫當然是一解眾漫畫迷的飢渴。但是,其實誰也知道,網上漫畫是加速漫畫行業步入黃昏的催化劑。日本漫畫相對的影響不大,始終,在這個年頭,受歡迎的漫畫還是可以賣過百萬本。至於港漫,則顯然進入瀕危的階段。

  在這裡,還是先說一下日本漫畫的情況。(而實際上,我是不多看港漫)在2000年網上漫畫普及前,日本單行本初版銷量能破百萬本的作品,多被稱為「大作」,其中很多也是膾炙人口的作品,如《IQ博士》、《龍珠》、《Slam Dunk》、《幽遊白書》、《筋肉人》、《北斗之拳》、《Bastard》、《Be-Bop High School》、《蠟筆小新》、《櫻桃小丸子》、《名偵探柯南》及《浪客劍心》等。(這裡除了《Be-Bop High School》我沒聽過外,其他的,大部分我也看過,還真的十分精彩,其中推介《幽遊》《slam dunk》!)那個年代百花齊放,有熱血的、搞笑的、小品的、懸疑的,很難去介定那一種才是主流。

  然後是2000後的大作,單行本初版銷量能夠破百萬的仍有《One Piece》、《浪客行》、《網球王子》、《Naruto》、《Hunter X Hunter》、《Bleach》、《Deathnote》及《Nana》。但是,數量顯於減少,而亦開始單一化,即全是熱血、少年、冒險的故事。

  而說實話,《網球王子》、《naruto》、《bleach》已經是出名的爛,內容已落入無間道式的重覆又重覆,這三本的銷量只怕已大不如前。至於《hxh》,作者長期的休刊、亂畫,顯然流失了大量讀者,不過,以富樫的號召力還是在復刊時間站得住腳。另外,已完結的《death note》第一部精彩,第二部,坊間一致評為多餘。這無疑因為集英社jump的政策吧,好漫畫是不能隨意終止,但對一個推理漫畫來說,12期圍繞一個故事是有點過長了吧。剩下的《浪客行》、《NANA》,這兩本質素是有,但步入劇情推進緩慢、出版間隔遠的情況,不買或借單行本,基本上會忘記前數回在說什麼。這堆作品內,只有《One Piece》算是逆市奇葩,每本也有破百萬銷量,而確實作為《One Piece》迷,看了接近13年,我依然感受到作者畫畫的熱情與奇想。

  至此,不難看出,漫畫銷量下降的原因除了網上漫畫外,更大的原因是現行漫畫質素已大不如前,出現太多為人氣而拖延、以週邊產物為生的作品(這顯然是責任編輯的問題),除了影響故事質素,更直接影響讀者購買意慾。相反,一些有質素的漫畫,以陳某大受歡迎的《火鳳遼原》為例,本該有一定的銷量,則聲稱飽受網上漫畫影響而銷量日差,因此《新少年》亦由週刊變雙週刊。為此,一些漫畫網站發起「延遲上載」盜版,期望網上發佈不致影響以《新少年》為發佈地的漫畫作品步入死亡。可是,這種又要做蕩婦又要立牌坊的做法實在有點多餘。延遲發佈對於漫畫雜誌的銷量,基本上是一點幫助也沒有。我在此不是要否定漫畫家的用心,我也支持買單行本。但現在情況是讀者們等不及單行本面世,而不得不選擇上網看。當然你可以說那何不購買漫畫雜誌,我的答案是「我不喜歡捆綁式銷售」。

  這種差異亦衍生出一個問題,究竟是讀者撿便宜心態,還是漫畫社的銷售策略害死漫畫家。2000至此十年,漫畫發行商卻依然只懂想盡辦法推銷「漫畫雜誌」,而非設想一下其他銷售策略(如網上閱讀),這無疑是太不user-friendly了,要知道,踏入廿一世紀,請多想想怎樣運用互聯網吧。

  因此,發行商們也不要只怪盜版拖累銷量,也請檢視一下漫畫質素與銷售策略吧。漫畫這行業的情況,無疑與現今香港樂壇如出一轍。只是,歌手們開始轉攻live演出或綜藝路線。相反,漫畫家則不能不另思方法苟延殘喘下去。我又且看政府說支持創意產業,能夠對這個最講求創意的行業,帶來什麼新景象。否則,香港漫畫,看來也只可外求,就如《火鳳燎原》、《百份百感覺》等,浸一浸洋水才能飄回香港,也如《歲月神偷》們被外國人稱讚,才懂保育一下香港人的永利街。

p.s.有興趣知道漫畫的制作過程,可參考《爆漫》(或譯作《食夢者》,內裡有詳細介紹漫畫家如何製作漫畫,與編輯合作等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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